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教学〔2006〕7号文附件),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函授、脱产等学习方式。其中夜大、函授为业余学习。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年限根据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一般为2-5年。其中业余或函授形式的高起本为5年,高起专、专升本为3年;脱产形式高起本为4年,高起专、专升本为2年。
第六条 在北京函授或业余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地点在清华东路17号、清河北京市公交党校、宣武区盆儿胡同55号、北京建设大学、通州区八里桥、房山农业机械学校、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良乡)、杏石口等地。脱产学习的学生在校内学习。外省市由函授站点负责组织面授学习。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录取考生转至二志愿专业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按专业、层次不同,业余学习(含函授)为:1700-2400元/学年。人;脱产学习为:3200-4800元/学年。人。住宿费:1900-2300元/学年。人;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外省市函授站点收费标准也可参照当地有关规定,可咨询相关函授站点。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校地址为:西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邮政编码:100094;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邮政编码:100083。
校内办公地址:中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9室(西区)。
联系电话:010-62731381, 62732592,62736483。
学校网址:http://www.cau.edu.cn,点击“继续教育学院”,可察看相关信息 .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